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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同道而相益的理念外交,讓「#臺灣」不再被遮蔽】

外交部 Ministry o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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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同道而相益的理念外交,讓「#臺灣」不再被遮蔽】

外交部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, ROC(Taiwan)部長吳釗燮今天宣布,我國將在 #立陶宛 設立「#駐立陶宛臺灣代表處」(The Taiwanese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Lithuania)。這不僅是我國睽違18年再度在歐洲國家設立代表處,更是我國第二個正式以「臺灣」為名的駐外館處!

我國目前駐在邦交國的使館冠以「中華民國(臺灣)」之名,而在非邦交國的館處則更委屈地以「臺北」為名;例如我國在設立立陶宛館處前,對立陶宛事務均由「駐拉脫維亞臺北代表團」兼轄;一直以來「臺灣」要不是低調的躲在括號中,便是消失於無蹤。

如果今年底確實以「駐立陶宛臺灣代表處」之名揭牌,這將會是繼我國 #去年8月 在 #非洲索馬利蘭 成立第一個以「臺灣」為名的代表處後,再次自信地向國際社會說:「我們是臺灣,我們不用躲在括號中、更無須莫名其妙地被消失!」且與索馬利蘭未受國際普遍承認不同,立陶宛是 #歐盟成員國;這個基於自由民主理念結交的盟友,將可期待臺灣在歐洲得到更多支持!

另一方面,在立陶宛以「臺灣」之名設立代表處,或許也標誌著西方國家開始為臺灣正名的開端:今年5月美國民主黨眾議員提出的臺灣外交檢討法案(Taiwan Diplomatic Review Act)就將與我國駐美的「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」協商正名為「臺灣代表處」;加拿大的加臺關係架構法(Canada-Taiwan Relations Framework Act)則允許(permit)在加拿大代表我國政府的「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」被稱為「臺灣代表處」。

除了讓我們以臺灣之名走向世界外,駐立陶宛代表處的設立還有廣泛而實質意義:縱使沒有建立正式邦交,我國駐各國的「代表處」多年來都承擔著與非邦交國之行政機關締結協定(Agreement)或備忘錄(Memorandum)的任務,內容涵蓋司法互助、智慧財產權、關務、洗錢防制、情資交換、投資促進及保護、海洋漁業合作、勞工聘雇、解決雙重課稅及逃稅問題…等。透過這些國家公權力事務的雙邊合作,我們不僅向國際社會證明我國政府行使主權、不附從於他國而進行著有效的統治,更是在實踐上展現臺灣具有與他國建立關係的能力(capacity to enter into relations with the other states)!

永昌感佩立陶宛政府與人民,能將自己國家在20世紀對抗專制蘇俄的歷史經驗普遍化、與遠在亞洲臺灣串聯對抗21世紀新型態的專制強權;也感謝我國辛苦的外交人員,在詭譎多變的外交局勢中始終支撐著臺灣在國際社會的存立!

新聞報導:
https://www.cna.com.tw/news/firstnews/202107200020.aspx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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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江永昌,新北市中和區立法委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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